申請人委托我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布圖設計登記和辦理其他手續的,應當提交簽章的委托書及下述材料。
1、申請表中需委托人提供的事項: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或者居住地;
(二)申請人的國籍;
(三)布圖設計的名稱;
(四)布圖設計創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布圖設計的創作完成日期;
(六)該布圖設計所用于的集成電路的分類;
(七)布圖設計有條例第十七條所述商業利用行為的,該行為的發生日;
(八)布圖設計登記申請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該保密信息的圖層的復制件或者圖樣頁碼編號及總頁數;
(九)附加文件及樣品清單;
2、提供布圖設計的復制件或者圖樣布圖設計的復制件或者圖樣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復制件或者圖樣的紙件應當至少放大到用該布圖設計生產的集成電路的20倍以上;申請人可以同時提供該復制件或者圖樣的電子版本;提交電子版本的復制件或者圖樣的,應當包含該布圖設計的全部信息,并注明文件的數據格式;
(二)復制件或者圖樣有多張紙件的,應當順序編號并附具目錄;???
(三)復制件或者圖樣的紙件應當使用A4紙格式;如果大于A4紙的,應當折疊成A4紙格式;???
(四)復制件或者圖樣可以附具簡單的文字說明,說明該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結構、技術、功能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