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成果的定義
所謂科技成果是指人們在科學技術活動中通過復雜的智力勞動所得出的具有某種被公認的學術或經濟價值的知識產品。中國科學院在《中國科學院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管理辦法》把科技成果的含義界定為:對某一科學技術研究課題,通過觀察實驗、研究試制或辯證思維活動取得的具有一定學術意義或實用意義的結果。科技成果按其研究性質分為基礎研究成果、應用研究成果和發展工作成果。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科技成果一般指企業的知識產權,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科技成果轉化的定義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規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要具備一定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三、科技成果的轉化形式與證明材料
成果轉化的形式可以是:
1)自行投資實施轉化;
2)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
3)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4)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5)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
6)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可以從新產品、新設備、新技術和樣品/樣機提供。具體如下:
1、新產品:新產品是指產品整體性概念中任何一部分的創新、改進,能給消費者帶來某種新的感受、滿足和利益的相對新的產品,證明材料可以是: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藥類)、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檢測報告、企業標準、用戶使用報告等一種或多種材料。
2、新設備:新設備是指為了提高生產效率而開發的或改進的生產設備。新設備的證明材料可以是: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設備照片等一種或多種材料。
3、新技術應用:新技術應用的證明材料有: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解決產品性能質量或生產效率問題情況。
4、樣品/樣機:可以提供的證明材料有:檢測報告、用戶報告,說明書等。
四、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轉化”部分分數
1、想要拿到高分,就需要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5項 ;也就是說,至少要近三年的科技成果轉化數量≥15個,成立滿2年的要≥10個,成立滿1年的要≥5個。
2、科技成果轉化的原則是“多對一”,但是不能“一對多”。也就是說,一個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也只計為一項。
3、對科技成果的關鍵技術點進行詳細解讀,結合科技成果特點,細化技術點,要詳細表達科技成果的創新性與先進性,需要總體上將科技成果轉化描述的清晰、準確、充實。